-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招函[2004]34号
- 【发布日期】2004-10-28
- 【生效日期】2004-10-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开展2004年第二批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开展2004年第二批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建市招函[2004]3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水利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2002年2月建设部批准了水利系统43家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要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资格复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水利系统共有43家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附后)的资格证书即将到期,请按照有关法规和本通知要求,参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4]5号),准备资格复审资料,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复审。
2、此次资格复审,水利部部属企业,由水利部初审,其他企业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报建设部认定。
3、2004年11月8日前,参加本次资格复审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向初审部门报送资格复审材料,同时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在线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004年12月8日前,初审部门将本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资料,报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逾期不再受理。
4、建设部对资格复审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企业,发放统一印制的新资格证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企业收回资格证书。
5、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4]5号)文,可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查阅下载。
附:43家水利系统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单位名单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43家水利系统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单位名单
1、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3、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4、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辽宁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公司
6、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现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黑龙江大禹水利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9、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0、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1、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3、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14、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中心
15、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16、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中心
17、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18、深圳市深水水务监理有限公司
19、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21、四川建华水利水电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2、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3、云南省昆明润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4、陕西诚信达水利工程交易咨询部
25、甘肃陇水水利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6、新疆建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7、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8、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9、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公司招标中心
其中水利部部属机构为:(14家)
30、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1、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2、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33、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4、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
35、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
36、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7、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38、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中心
39、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0、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1、黄河工程技术开发公司
42、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43、广东珠委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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