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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30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08
  • 【生效日期】2008-1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3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30号

关于公布2008年第二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115号公告和2004年第48号公告的规定,现将2008年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将寄送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

鉴于我局目前正按照国家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化要求对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故从即日起暂停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受理工作,重新受理相关申请的时间方式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第二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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