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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民政部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更名为秦州区、北道区更名为麦积区批复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函〔2004〕99号
  • 【发布日期】2004-11-02
  • 【生效日期】2004-11-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民政部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更名为秦州区、北道区更名为麦积区批复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民政部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更名为秦州区、北道区更名为麦积区批复的通知

(甘政函〔2004〕99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

现将《民政部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更名为秦州区、北道区更名为麦积区的批复》(民函〔2004〕2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批复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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