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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管弦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2240号
  • 【发布日期】2004-11-11
  • 【生效日期】2004-11-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管弦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管弦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240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瀚演报(2004)3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管弦乐团一行67人,于2004年12月到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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