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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8〕29号
  • 【发布日期】2008-04-16
  • 【生效日期】2008-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8〕29号)




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确保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宪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尹汉宁省政府秘书长

成员:骆新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梅祖恩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元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朝中省政府副秘书长

盛国玉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焱群省政府副秘书长

邹贤启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高省政府副秘书长

许克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绪国省监察厅厅长

王文童省财政厅厅长

张兆本省人事厅厅长

毛凤藻省统计局局长

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在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的制定、监管和考评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并组织好目标责任书的拟定、审核、签订等工作,制定考评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组织年中和年底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由盛国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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