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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1-15
  • 【生效日期】2004-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70号




近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新西兰经香港出口到我国的两批27个集装箱,467.4吨废塑料进行检验时,发现存在以欺骗手段恶意将环境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废塑料装箱进境问题。这两批货物均在集装箱箱口堆放符合要求的废塑料,箱内大部分堆放加压捆扎、未经破碎、未经清洗干净的废塑料瓶,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1996)的规定。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进口香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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