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6〕137号
- 【发布日期】2006-10-19
- 【生效日期】2006-10-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深圳微型中子源反应堆重新开堆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深圳微型中子源反应堆重新开堆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137号)
深圳大学核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
你所《关于申请深大微堆开堆的请示》(深大核所〔200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及《落实国核安办〔2006〕60号文件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你所微型中子源反应堆已完成了我局要求的各项整改工作,满足重新开堆要求,现予批准。
你所在开堆运行过程中,应遵守核安全法规,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