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29号
- 【发布日期】2009-03-03
- 【生效日期】2009-03-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银川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抓好今年政府工作,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将《报告》任务分解下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计划、按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考核办要将各项分解任务纳入全市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制定具体督查安排,采取“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方式,抓好督查和考核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一、工业方面(9项)
1、加强对“小巨人企业”的跟踪指导服务,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成长管理咨询服务计划,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市经委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2、突出抓好汽车、风电、数控机床三个“龙头”,大力支持为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提升机械装备制造业配套协作和产业集聚能力。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经委配合实施
3、打好宁东“大会战”,进一步做强能源化工产业。
――宁东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经委、灵武市配合实施
4、加快羊绒产业向产业链高端升级和集群发展,推进生物发酵产业由原料药向成品药延伸,提高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发展节能、环保、高端新材料产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增强“一强五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力争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其中“一强五优”产业贡献率达到90%以上。
――市经委牵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实施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50个,重点抓好灵武电厂二期、华盈矿业5万吨镁合金、盛大集团30万吨二甲醚、张裕葡萄酒等3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建设。
――市经委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6、完成伊品集团1.5万吨苏氨酸、佳通轮胎15万条全钢子午胎等40个技改项目,推进宁东煤电化重点项目,确保年内完成工业投入200亿元。
――市经委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招商局配合
7、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功能布局,促进入园项目快建设、快投产。争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市经委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8、加强工业经济预警监测、运行分析和调节,建立企业直报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实施分类指导,狠抓企业增产达产复产工作,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平稳运行。抓住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等有利时机,支持优势企业引进先进装备、高新技术,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开拓市场。
――市经委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9、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金融机构奖励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把中小企业产品更多地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市经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金融办、采购办配合实施
二、农业方面(22项)
10、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安排农业发展扶持资金6000万元,重点扶持“两强多优”产业发展。
――市财政局牵头,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1、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单产水平,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
――市农牧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2、加快蔬菜、水果、花卉等产业集约化、设施化生产,新增设施园艺4万亩。继续实施奶产业“铸龙”工程,新增奶牛3万头,促进奶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加快沿山沿河瓜果菜、贺兰山东麓葡萄、沿爱伊河“适水”、灵武长枣、城郊花卉、沿山草畜等“六大产业带”建设,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建设引黄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务局配合实施
13、建立完善“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新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2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个。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4、协助办好首届中国宁夏园艺博览会,支持山东乐义、上海种都等企业建设现代化种苗繁育基地。
――市农牧局牵头,兴庆区、贺兰县组织实施,市招商局配合
15、建设银川农产品交易中心。
――贺兰县牵头,市商务局、规划局配合实施
16、鼓励在东部沿海地区、穆斯林国家设立特色农产品直销、专营店,抓好农产品冷藏、保鲜、运销等关键环节,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
――市商务局牵头,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7、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18、围绕“两强多优”产业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强重点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巩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成果,继续推进科技承包、技术示范和项目带动。
――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农牧局配合
19、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入园。
――市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农牧局、供销联社配合
20、积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
――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21、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经营收入持续增长。
――市农牧局牵头,市工商局、物价局、供销联社、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2、高标准建成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
――市水务局牵头,兴庆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组织实施
23、加快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全面推行温棚节水滴灌。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严格耕地和水源地保护。
――市水务局牵头,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24、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建设,新建100户新型示范农宅,改造农村危房5000户,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7个。
――市规划局牵头,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5、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快改水、改厕、沼气、太阳能、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加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农牧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广电集团配合
26、推进7个重点小城镇建设,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逐步向小城镇集中。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7、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推广“土地托管中心”、“土地合作信用社”等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0亩以上。
――市农牧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28、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缩小差距并重,继续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力争移民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
――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29、深入开展“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养新型农民2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次。
市农牧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30、抓好兴庆区两镇一乡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兴庆区政府组织实施
31、探索建立有利于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户籍制度及住房、养老、医疗等配套制度,促进农民低成本进城就业和安家落户。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民政局、公安局、农牧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局、卫生局、政府研究室、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服务业方面(13项)
32、加快拉普斯购物城、绿地21商城等项目建设,引进知名商贸企业进驻银川,推进新华商业圈业态升级。
――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兴庆区、金凤区政府配合实施
33、提升餐饮、娱乐、宾馆服务业层次,加快培育清真美食城、渔人码头、新昌路等特色商业街区。
――市商务局牵头,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实施
34、鼓励支持连锁、配送、代理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家政、养老、托幼等社区服务业,方便群众衣食住行。
――市商务局牵头,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35、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三新工程”,健全农村市场流通服务网络。推行家电、农机具等下乡,着力扩大农村消费。
――市商务局、供销联社牵头,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36、充分发挥银川国际会展中心作用,完善会展业配套服务体系,举办中国西部丝绸博览会、葡萄酒节、羊绒节等一批精品展会,加速会展经济发展。
――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配合实施
37、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大力发展动漫和IT产业,鼓励发展软件业服务外包。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招商局配合
38、推进金融、中介、咨询、评估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统筹物流产业规划布局,加快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陆港物流中心、兴庆物流园建设,启动建设铁路物流园,构建立体式现代化综合物流体系,加快建设区域性交通运输中心。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兴庆区、西夏区、灵武市配合实施
40、加大骨干物流企业引进、培育力度,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快运快递等现代物流模式,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
――市商务局牵头,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41、围绕打造运动休闲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城市,整合文化、体育、旅游、商贸等休闲产业要素,大力发展运动休闲产业。
――市体育局、旅游局牵头,市发改委、文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42、推进沿山、沿黄河、沿爱伊河三大旅游带建设,引进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深度开发。
――市旅游局牵头,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43、完善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办好银川休闲旅游节、赏石旅游节等活动,引导“农家乐”等休闲旅游有序发展,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和宣传推介,打造“西北风情”旅游品牌。
――市旅游局组织实施,农牧局、水务局、体育局、文广局配合
44、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建经济适用房32万平方米,在普通商住小区配建廉租房,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立土地供应、规划调整、房屋销售、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调控联动机制,鼓励房地产企业投资开发,降低消费者购房成本,促进有效需求,维护市场稳定。加快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设,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方面(11项)
45、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抓好12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关停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力争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或先进水平。
――市经委、环保局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46、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宁东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扶持风电、光伏材料等新能源产业发展。
――市经委牵头,宁东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47、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节能改造,推进建筑、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政府机关带头节能,推动全社会节能行动。
――市经委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农牧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48、抓好重点水域污染防治,加快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治理。启动化工行业造粒塔粉尘污染治理,加快生物发酵制药企业空气污染治理。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拆除燃煤小锅炉50台以上。
――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49、实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50、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试点。
――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1、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贺兰山东麓、河东等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
――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2、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加大城乡绿化力度,新增、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人工造林13万亩。
――市园林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3、加强园林景观设计,实施海宝公园改造,推进节点景观提升、贺兰山路生态林改造等重点工程,打造精品园林。
――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54、推进绿色通道生态长廊建设,抓好银西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防沙治沙等绿化工程,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市园林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5、加强湖泊湿地保护和恢复治理,加快东南部水系扩整连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水系,构建循环的水环境生态圈。
――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11项)
56、争取《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尽快获得批准,修编完善金凤区南部、兴庆区东部、贺兰山东麓等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
――市规划局组织实施
57、严格规划审批和实施,坚决依法处理违法建设行为。
――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8、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9、加强城市设计,更加注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更加注重建筑造型、色彩和风格的协调,精心规划,精巧设计,精细建设,打造一批城市景观和建筑精品,彰显城市魅力和特色,提升城市品质。
――市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局配合实施
60、全面启动银川火车站改造和货场搬迁工程,加快推进新站房、站前广场和新货场建设。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
61、加快贺兰山体育场、贺兰山水厂、第五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道路、街巷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和功能。
――市建设局、水务局、代建办负责组织实施
62、实施解放街凤凰碑至中医院段、兴庆区东南部等片区改造,抓好清和街、长城路、正源街、湖滨街等特色街区改造。
――市住房保障局、规划局、建设局、三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63、推进城市亮化、美化,新建一批精品雕塑和楼亭牌坊,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内涵。
――市规划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64、坚持重心下移、分级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向纵深、细节、边缘拓展,建设数字化城管平台,构建网络完善、责权分明、关系协调、快捷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脏、乱、差”问题,推行环卫保洁、垃圾处理市场化,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市城管局负责,三区政府配合实施
6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调整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提高运营服务水平。
――市建设局负责,公交公司具体实施
66、加强城乡客运市场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优化市区交通组织,建设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打造顺畅、有序的城市交通。
――市公安局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代建办配合实施
六、全民创业方面(5项)
6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推进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和支持创业的各项配套政策,清理、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市创业办牵头,市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68、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提高信贷额度,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解决初始创业者融资难问题。
――市创业办牵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配合实施
69、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建立3-5家专业培训机构。加快建设创业项目库,开发创业项目1000个。
――市创业办牵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70、组建创业指导咨询机构和创业专家服务队伍,加强创业孵化园、创业基地、创业街等创业载体建设,启动建设全民创业网络信息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全程服务。
――市创业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71、大力培育创业文化,培养和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全年新发展小企业300家,培养一批“小老板”、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同比增长8%,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
市创业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七、改革开放方面(8项)
72、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7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城投公司、铸龙公司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进与各金融机构的信贷合作。
――市发改委、经委、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
74、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级互助合作资金社、村镇银行,扩大农业设施抵押信贷试点。
――市发改委牵头,市农牧局、市政府研究室、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75、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逐步化解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做好西湖农场移交后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委、经委配合
76、推进自来水、天然气、公交、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实施城市“一卡通”工程。
――市发改委、国资委牵头,市建设局、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77、积极探索“以费养事”模式,加快园林、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改革。
――市编办、人事局牵头,市园林局、教育局、文广局、卫生局组织实施
7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资本转移,深化与宁蒙陕甘毗邻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战略合作,抓好世界银行“银川投资促进试点项目”,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办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节等重大招商节会,做好意向性项目和签约项目对接落实,引进到位资金175亿元。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扩大羊绒、机电、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等行业出口规模,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比重。
――市招商局、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79、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建立以开放式实验室为核心的自主创新体系,力争建成3个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建2个开放式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家左右。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战略,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名牌。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做好专家服务和引智工作,争取进入国家创新试点城市行列。
――市科技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经委、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八、社会事业方面(23项)
80、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快推进素质教育。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81、优化学校布局,新建改造十五中、实验小学等学校,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兴庆区中小学“大班额”和金凤区、西夏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牵头,市代建办、三区政府配合实施
82、启动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试点工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计划,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范和加强民办教育,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8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教中心建设,确保秋季开学招生。
――市教育局、代建办负责
84、坚持公益性原则,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
――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85、推进市医院二期、妇幼保健院二期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市卫生局、代建办组织实施
86、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剥离转型,实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群体,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搞好“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做好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87、加强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和移民地区计生服务管理。
――市计生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88、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和检测关,加快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89、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加强城乡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工程。
――市文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90、搞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贺兰山岩画申遗。
――市文广局牵头,市旅游局、贺兰山岩画管理处配合
91、精心培育“湖城文化”品牌,创作一批体现回族特色和银川特点的文化精品,开展银川建城2121周年纪念活动。
――市文广局组织实施
92、支持银川文化城、动漫基地等文化实体做大做强,培育文化产业基地和创业主体。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市文广局牵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3、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市文明办组织实施
94、完善体育设施布局,发展运动休闲项目,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力备战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
――市体育局牵头,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5、加强信访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健全“三调联动”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市信访局牵头,市司法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6、深入开展“平安银川”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公安“三基”工作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市公安局、司法局负责
97、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98、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居民消费品价格。
――市物价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实施
99、继续深入推进“诚信银川”建设。
――市诚信办(统计局)牵头组织实施
100、加大“星级社区”创建力度,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提高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待遇。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101、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负责
102、加强国防动员和人防建设,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市国动委办公室、双拥办、人防办负责
九、民生方面(17项)
103、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形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4、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吸纳劳动力,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05、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万个,“4050”人员再就业800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06、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探索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7、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水平,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8、强化社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负责
109、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大低收入家庭补贴和救助力度,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好扶老、救孤、助残、济困工作。
――市民政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10、改造建设市区中小学10所。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三区政府配合实施
111、新增公益性岗位500个,实施就业培训3.8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
――市创业办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12、新建廉租住房3000套、15万平方米,改造市区危旧房屋10万平方米。
――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市规划局、建设局、三区政府配合实施
113、改造小街巷15条。
――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114、解决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15、利用城市绿地建设25个运动休闲场地。
――市体育局牵头,市规划局、园林局、三区政府配合实施
116、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
――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17、加快城市食品安全设施建设,新建放心早餐配送中心2个,主食品配送网点30个。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市商务局、卫生局配合实施
118、为5万名生活困难妇女免费进行妇科体检。
――市妇联牵头,市卫生局、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119、通过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500件诉讼案件。
――市司法局负责实施
十、政府自身建设(14项)
120、稳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市编办牵头组织实施
121、加快“两集中三到位”步伐,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2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协同办公,办好政府网站,逐步实行行政许可在线审批。
――市信息中心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实施
12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阳光政务。
――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124、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启动建设应急指挥中心,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公共应急能力。
――市应急办(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公安局、人防办、代建办、地震局负责
125、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督办(信访)局负责
12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27、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大力开展“五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市法制办、司法局负责。
128、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效能问责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
市考核办、监察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实施
129、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事务活动,摆脱文山会海,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保增长、抓落实上,用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上。
――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30、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和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市人事局负责
131、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始终做到“干干净净干事”。
――市监察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132、坚持勤俭干事业,实行公车、会议、接待、差旅等一般性公务支出“零增长”,建设节约型机关。
――市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33、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财政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以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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