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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28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04年第28号
  • 【发布日期】2004-11-17
  • 【生效日期】2004-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28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28号




北京艾索桥质量技术咨询中心、北京中市宏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新标认证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科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市科力标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家认证咨询机构,由于经营转向或专职咨询人员变动等原因,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申请注销其获得的《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资格。根据机构申请,经研究,国家认监委同意注销以上五家认证咨询机构的认证咨询资格,其获得的《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作废。现将五家认证咨询机构的《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编号公告如下:

北京艾索桥质量技术咨询中心《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编号为CNCA-Z-01Q-2002-047;

北京中市宏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编号为CNCA-Z-01Q-2002-149;

北京新标认证咨询有限公司《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编号为CNCA-Z-01Q-2002-003;

广州市科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编号为CNCA-Z-20Q-2002-058;

乌鲁木齐市科力标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编号为CNCA-Z-31Q-2002-005。

上述五家认证咨询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从事认证咨询工作,请将《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交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上交国家认监委。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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