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教发〔2009〕30号
- 【发布日期】2009-07-16
- 【生效日期】2009-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哈教发〔2009〕30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决策部署,市教育局于5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建国60周年为主题的大型教育活动的通知》(哈教发〔2009〕20号),推进落实此项工作。6月2日,教育部召开了“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对广大师生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励广大师生更加勤奋工作,刻苦学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紧密围绕周济同志讲话中强调的三点重要指示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进一步深入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对回顾新中国在这60年中的成长和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是中央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教育系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长远任务。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教育活动,将会对他们的一生产生重大影响。
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是广大师生表达对自己祖国最深厚、最神圣的情感的良好途径,是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巨大精神力量。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契机,是全面推进教育战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于激发师生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力量同心同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围绕中心,紧扣载体,围绕周济同志强调的三个突出重点开展好工作
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周济同志强调的三个重点,引导师生把爱国热情与参加庆祝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完成好此项工作作为表达爱国情感的重要体现,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与到其中,确保此项活动积极有序开展。主要活动内容如下:
一是扎实开展好“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围绕“歌颂伟大祖国,肩负神圣使命”的活动主题,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作为升华爱国情感的重要载体,在传唱中宣部等部委所指定的百首曲目的同时,遴选更多的、能够突出我市风格和特点的经典曲目。要结合“七一”、“八一”、“教师节”、“十一”等重要节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大力开展系列歌咏活动,还要将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纳入到高中、大学一年级新生军训中。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在学校分别开展歌咏比赛,市属各高校所属院系要分别组织歌咏比赛,选拔优秀节目组织全校的比赛或汇演,努力开创“校校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的良好局面。要围绕各节日的庆祝活动开展活动,积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阳光下成长”全国第三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对本次活动单独进行部署,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杨狄;联系电话:84647272;电子邮箱:ydbjs@sina.com。
二是扎实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弘扬和培育爱国主义精神教育,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感和自信心。今年9月是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要充分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突出“了解建国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我为祖国服务”三个环节,通过直观生动和体验实践的形式进行。各地区、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德育办。联系人:殷兆龙;联系电话:87650321;电子邮箱:deyuban123@163.com。
三是扎实开展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各高校要按照省委高校工委下发的《关于在高校开展迎国庆 讲文明 树新风主题活动的通知》(黑高工委字〔2009〕15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学生立足校园、走向社会,深入街道、社区,深入基层、农村,继续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奉献家乡、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各高校要结合本地区、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了解党在领导人民建立和建设新中国的奋斗历程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走进周边经济科技较为发达地区和经济贸易口岸,了解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进行改革开放教育,深刻理解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的道理;走进企业、社区和乡村,进行国情教育,了解城市、乡村发生的沧桑巨变,深化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引导广大师生共抒爱国情怀、共话祖国新貌、共享国庆喜悦,增强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各高校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蔡大鹏、联系电话:87651576;电子邮箱:cdp@hledu.net。
四是扎实开展好“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
具有悠久历史的汉语汉字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的骄傲。通过开展“中华诵”、“中华赞”的活动,能够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在诵读经典和诗文创作过程中了解、熟悉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激发全社会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提高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热情,进而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国民素质。各地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人们认知传统优秀文化的精髓,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工作有关情况报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人:孙丽娜、联系电话:84619197;电子邮箱:sln4619197@sohu.com。
三、安全有序,注重实效,确保“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抓好“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活动策划中要有明确实用的安全秩序和经费使用方案并落到实处,做到万无一失。要加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师生理性表达爱国情感,确保校园稳定。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把主题教育活动及时、准确、广泛的宣传出去,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主题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我爱我的祖国”成为大中小学校园的时代最强音。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高校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扎实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还要注意总结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及时将经验做法和活动情况按照联系方式分别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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