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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质检质[2005]95号
  • 【发布日期】2005-03-24
  • 【生效日期】2005-03-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质[2005]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要求,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扶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著名品牌,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定,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予以表彰。现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

附件: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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