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08号
- 【发布日期】2007-05-25
- 【生效日期】2007-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7]10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省政府同意成立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联席会议,省质监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负责牵头做好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现将省质监局制定的《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省质监局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是“十一五”期间加强、深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要按照积极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分为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三个工作阶段。其中,2007年是重点突破阶段,主要目标是推进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力争到2010年,将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7年)
2006年已在福州、厦门和泉州三个设区市试点推广,重点开展了企业摸底动员,选择适合签约入网的行业、企业类型和产品类别,与中信国检福建分公司进行赋码、激活监管码等技术方面的配合交流等,为全省范围的推广应用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2007年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选择重点,有效突破。
1.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100种入网产品目录,在2007年12月底以前,实现“2163”工作目标,即:签约入网企业超过2000家,申请密钥企业超过1000家,申请赋码企业超过600家,激活监管码企业超过300家;力争总局公布的100种入网产品目录中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企业签约率达到100%;适合入网的福建名牌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签约率,福州、厦门和泉州要达到50%以上,其余设区市要达到25%以上。同时,积极推动目录外产品适合入网的企业申请入网。
2.2007年6月底前,根据已激活监管码企业的分布情况,提出城市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位置;2007年12月前,争取完成50个商场超市查询终端的布设,并完成调试工作。
3.2007年6月底前,提出重点农资连锁店、农村文化站等名单和相应终端布设计划;2007年底,全省完成1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查询终端(村村查)布设。
4.在中信国检公司的配合下,2007年底前建立并运行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省九个设区市、50%以上的县(市)、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基本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质监局牵头,工商行政、经贸、信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有关工作。各地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推动和落实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自愿。在采集企业和产品信息过程中,严格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通过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示范作用,调动广大企业参与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社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政府部门、生产销售企业、商户、公众共同参与的局面,加大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市场运作。积极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实行政企分开,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任务分工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联手推动。
(一)质监部门:负责100种入网产品及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入网动员工作。在中信国检公司的配合下,建立起我省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并负责运行实施。做好与中信国检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中信国检公司在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中能及时高效地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商业企业布设查询终端的宣传工作。
(三)经贸部门:结合农村“三网”建设,负责农村重点商业网点和农资连锁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网点的选定工作,并做好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布设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四)信息产业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及信息查询终端布设相关的协调工作。
(五)农业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符合入网条件的食品药品企业入网动员的协调工作。
(七)宣传部门:负责电子监管网推广宣传工作。
(八)中信国检公司:负责推广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查询终端的安装和运行维护,各地区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及企业入网的技术配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入网程序
1.凡自愿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可登录中信国检www.95001111.com网站,实行网上申请。
2.中信国检公司在接到企业入网申请后,即与申请入网企业进行业务洽谈,并与当地负责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沟通,在正式签署入网合同后,即将有关信息及时传输给国家质检总局CQS系统,以便掌握推广工作动态。
3.中信国检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赋码工作,激活监管码,使之入网成功。
(二)实时跟踪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把好入网产品质量关。对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1.各地要通过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及时跟踪入网产品动态,一旦获知多起假冒入网产品信息,立即组织执法队伍,顺藤摸瓜,端掉黑窝点。
2.加强对入网产品企业的跟踪管理,一旦出现生产产品不合格,立即通知中信国检公司将其撤网,并列入黑名单。
3.实时跟踪电子监管网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入网产品信息,定期核验系统安全。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按照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抓紧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协调,有效推动工作。中信国检公司要结合各地工作特点,加强与当地组织协调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的联系沟通,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技术组,为入网企业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服务与技术保障,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职责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形成具体完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方案实施到位。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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