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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T107-0002、T107-0003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指标的公示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05
  • 【生效日期】2010-03-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T107-0002、T107-0003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指标的公示

关于T107-0002、T107-0003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指标的公示




深圳市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107-0002、T107-0003宗地,位于后海中心区东滨路与科苑大道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分别为32426.65平方米、13657.82平方米,于2006年11月签订土地合同,总用地面积46084.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容积率3.41,建筑总面积157000平米(其中商业面积39250平米、办公39250平米、商务公寓78500平米),建筑高度100米。

现根据《后海中心区城市设计》的控制要求,该公司申请变更上述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根据城市设计成果,T107-0002、T107-0003宗地用地编号分别为N-10、N-08。用地性质由商业性办公用地变更为商业+商业性办公+服务业+旅馆业用地。

二、平均容积率由3.41变更为5.9,总建筑面积由157000平方米变更为271740平方米。其中,N-10地块容积率由3.6变更为6.43,建筑面积208500平方米(其中办公69530平方米、商业29450平方米、商务公寓107090平方米、配套设施2430平方米);N-08地块容积率由2.93变更为4.63,建筑面积63240平方米(其中办公13500平方米、商业9800平方米、商务公寓39790平方米、配套设施150平方米)。

三、N-10地块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250米,N-08地块建筑高度不变。

四、申请事项已经我委组织的专家论证会论证如下:“容积率的适当提高有利于后海中心区土地使用效率的提升和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鼓励土地的混合使用模式,提高建筑功能弹性及市场适应性,赞成适当增加公寓类型建筑的规模。”

五、公示期为30天,自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4月6日,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变更事宜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

1、南山区深南大道11008号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南山区科苑大道东滨路项目工地东侧围墙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6978217 传真:2697845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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