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5-13
- 【生效日期】2005-05-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吴官正同志近期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最近,吴官正同志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和检查工作中,就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指出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社会危害,进一步阐述了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了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任务,特别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月饼、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搞违法经营和不良文化等。这一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对今后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信任和支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查找前一阶段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200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解决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消费者反映比较多的突出问题。对总局部署开展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和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及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三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及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逐一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逐级抓好落实。当前,要突出加强对包装食品、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抓住薄弱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大对流通领域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的监管。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加强市场巡查,严把市场商品质量关。要坚决清理市场中过度包装以及其他包装和标志不合格的商品,努力确保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包装标示真实,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齐全,食品主要成分、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明确,商标使用和广告宣传行为合法。要综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的监督。要根据节日和季节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月饼、粽子、酒、保健品、营养品等商品质量和过度包装监管的力度,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价实不符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今年中秋节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力量,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的问题,重点是月饼质量、过度包装、价实不符和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月饼质量的监测,依法打击市场上的各种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与农业、食品药品监管、价格、质检、卫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包装的监管和价格管理。
三、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违法违章经营活动
要继续加强对商品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尤其是要严厉打击经营者销售商品中虚假广告宣传、违法有奖销售、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政、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参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工作,严肃查处药品购销和生产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以及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决制止利用“美人宴”、人体秀、活人橱窗展示等有辱人格、伤风败俗等不良文化的商品营销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和宣扬伪科学类出版物,严厉查处中小学生“口袋书”,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大对违规印刷、复制企业的查处力度,严格清理商标、广告和企业名称中的不良文化影响。密切与公安、文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努力净化文化交易,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加快立法立规步伐,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的修订工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参与《食品卫生法》、《反垄断法》的修订和起草工作,抓紧制定《市场监管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各地还要结合实际,重点完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总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继续督促食品经营主体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的协议准入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追回、销毁制度,严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为确保消费安全奠定法制和制度基础。
五、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始终把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贯穿于市场监管的全过程,正确行使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权力,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纠正和查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以费代罚、以罚代管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随意执法,收人情费、办人情案,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行为规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执法效能监察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是否监管执法到位和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过错追究制,对监管执法和工作中失察、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执法的督查指导,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把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新的成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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