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8〕52 号
- 【发布日期】2008-02-14
- 【生效日期】2008-0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九龙江南港(沈溪头~溪尾河段)防洪岸线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九龙江南港(沈溪头~溪尾河段)防洪岸线的批复
(闽政文〔2008〕52 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九龙江南港(沈溪头~溪尾河段)防洪岸线审查意见的请示》(闽水计财〔2008〕4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九龙江南港(沈溪头~溪尾河段)南岸沈溪头~锦江大桥上游200米河段以现有防洪堤为规划岸线,锦江道一期工程以新建防洪堤为岸线,锦江道二期工程以论证方案二为岸线(详见附图);北岸新店码头局部处后退60米左右,其余以现有防洪堤为岸线(详见附图)。请你厅加强对岸线的监控,确保防洪安全。
附件:九龙江南港(沈溪头至溪尾河段)防洪岸线规划示意
图(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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