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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整治各类管线的通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文号】深城管通〔2005〕1号
  • 【发布日期】2005-05-18
  • 【生效日期】2005-05-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整治各类管线的通告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整治各类管线的通告

(深城管通〔2005〕1号2005年5月18日)




为深入推进“净畅宁工程”,全面整治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管线,巩固和发展梳理行动成果,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等责任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必须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5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39号)的要求,于今年8月15日前,对不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的各类电源线、电话线、网络联结线、电视信号线、监控器联结线、支撑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线等,按照“入地、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

二、凡未经许可私自拉接电源线、电话线、网络联结线、电视信号线和其他管线的,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

三、对逾期不进行整治、改造和拆除的管线,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欢迎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举报和监督(投诉电话9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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