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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发〔2005〕18号
  • 【发布日期】2005-06-02
  • 【生效日期】2005-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5〕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科技进步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最具决定性的关键措施。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对于迅速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新的生产力,建立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增强农民家庭经营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农业科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43%,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着科技人员到农村难、科技成果转化难、农民学科技和用科技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科技推广体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缺乏科技直接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对农业科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给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年1号文件关于“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的精神,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作为“三农”工作的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户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手段,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即从2005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培育2-3个科技示范户,全省培育1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80%的农户,使每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同时,基本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建设。全省要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补贴,增强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实行科技培训到户,对示范户进行规范化的培训,使每个示范户熟练掌握2-3项先进实用技术;科技图书资料到户,加快农村科技书屋工程建设,把科技书屋建到农户;农业新品种、新科技到户,扶持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和新技术;科技和市场信息到户,扶持科技示范户普及广播、电视和电脑,使其成为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核心户。经过政策扶持,着力提高科技示范户运用科技的能力,使科技示范户能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率先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技术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创业致富;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周围农户。全省每个县要培育500―1000个科技示范户,使之成为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载体。科技示范户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首先制订科技示范户的标准,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宣传,由农户自愿报名,村民代表评选,乡村审核,县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再向社会公示,保证做到示范户高兴,广大群众满意,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省、市农业科研院所要围绕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蔬菜优势产业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东西两山优质杂粮和干果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建设,加强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研究,特别是优质、高产小杂粮新品种的选育。每年全省要育成和审定一定数量的农作物新品种,从国内外引进一定数量的农畜新品种。适应全省优势产业经济区建设要求,依托省农科院和山西农业大学的科研力量,整合科研资源,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农业科研中心的建设,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研究、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要建立重大农业新科技推介制度,重点推介优良品种和配套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省农业厅要组织省农科院和山西农业大学的专家,每年筛选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作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向全省发布。各地要按照确定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广实施方案,组织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户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
3、强化以农村科技示范户为重点的主体培训。每年全省要培训200万以上的农民,用3年时间把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轮训一次,使每人掌握1-2个农业新品种的种植,1-2项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各地要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的应用,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储运、保鲜等技术,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科技入户培训工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要结合自身特点,与科技示范户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参与对农户的科技培训。各地要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进村入户开展培训,把现代手段与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快捷高效地做好培训工作。
二、农业科技入户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广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农业科技入户实行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专家指导、农户应用的形式。省、市、县分别成立科技入户专家指导组。省农业科技入户专家指导组由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的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制订全省科技入户技术实施方案,筛选本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市、县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市、县专家组由市、县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订本地科技入户技术实施方案,协助筛选确定科技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建立科技人员联系县、指导乡、定点村、承包户的责任制。全省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重点县由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派出1名研究员或教授进行指导;每个重点乡(镇)由省、市、县农业部门和科研单位派出1名副研究员或高级农艺师进行指导;每个重点村由县农业局和技术推广单位派出1名农业技术员定点进行指导。凡农业部和省确定的农业科技入户重点县,每个县确定50名技术员,每名技术员负责20个左右示范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对农业科技入户指导单位和技术员进行公开招聘。农业科技入户重点县的农业局要根据本县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按项目要求组织技术承包。县农业局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乡、村,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分别签订技术承包合同,明确承包内容和绩效目标,纳入全省农村技术承包项目管理。科技人员在参加农业科技入户工作中,可按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成绩显著者在晋升职称时优先评定。农业科技人员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农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给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从中筛选农业科研课题,在科研与生产之间形成通路,使科研更好地为生产服务。同时,要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实际效果。
(二)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试点示范。各市在积极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重点县的同时,也要确定1―2个县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每个试点示范县确定3―5个重点乡(镇)、500―1000个科技示范户,组织科技单位和技术指导人员定点包户服务,对示范户进行技术物化补贴。选择试点示范县的主要条件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对试点工作有要求、有措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位居本市前列,主导产业具有特色优势;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实力雄厚,有承担科技入户工程的技术服务能力;农民种养科技水平比较高,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强。对各地确定的试点示范县,省农业厅将作为重点县,优先安排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同时在省级农业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
(三)把“科技书屋”建到农户。为满足广大农民盼科技书、读科技书、用科技书的强烈愿望和农村买科技书难的问题,要加快“农村科技书屋”建设速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积极争取国家农民科技书屋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组织力量编写农业科技实用图书,制作农业科技光盘,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时送到广大农民手中。全省要用3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建立2―3个科技书屋,把科技书屋直接建在科技示范户,发挥示范户学科技、用科技、传播科技的辐射带动作用。新闻出版部门要优先安排农业科技图书的编辑出版。
(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国家财政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把科技入户作为主要任务,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及时将省级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把新的适用性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型龙头企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
(五)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推广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省级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对中央下达的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经费进行配套,对省试点示范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给予扶持,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市、县预算要根据农业投入的财政资金状况,对中央和省安排的经费进行配套,支持本市农业科技入户试点示范工作。要充分用好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各类项目资金、良种和农机补贴以及科技推广培训、重大农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要向科技入户工作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对科技入户进行投入。
三、加强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科技入户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相互协作推进的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和督促检查,使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财政部门要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科技部门要组织和动员城市科技力量进村入户,支持农业发展,在科技项目安排上向农业倾斜。教育部门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养不离土的扎根人才。科研院校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快科技成果在农村的转化。宣传部门要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开辟农业科技入户专栏,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各级都要建立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强化科技入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的问题。要开展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工作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明显的县加大扶持力度,对不重视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县,减少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绩效显著的科技示范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周边农户不满意的科技示范户,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和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淘汰,并及时增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为科技入户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广大农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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