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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5]263号
  • 【发布日期】2005-06-29
  • 【生效日期】2005-06-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5]263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汀县策武乡上海跃龙电子等9个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龙政综〔2005〕1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22.428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15.3369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长汀县及策武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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