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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澳大利亚西澳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944号
  • 【发布日期】2005-10-10
  • 【生效日期】2005-10-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澳大利亚西澳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澳大利亚西澳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94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5]95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澳大利亚西澳芭蕾舞团一行36人,于2005年10月12日至26日到北京、南京、杭州演出舞剧《波西米亚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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