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0-28
- 【生效日期】2005-10-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湖南无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株洲市广电局、浏阳县广电局违规进行多路分米波电视传输系统(MUDS)建设的通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湖南无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株洲市广电局、浏阳县广电局违规进行多路分米波电视传输系统(MUDS)建设的通报
2005年10月28日
为规范地面数字电视试验,特别是针对一些地方使用有线数字电视调制方式进行无线多路分米波邻频发射(MUDS)的情况,总局于2004年6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面数字电视试验管理的通知》(广发技字〔2004〕574号),指出数字MUDS业务不宜在电视分米波频段内开展,可考虑在MMDS专用频段内进行。同时,2004年7月,总局科技司发文通知湖南省广电局不同意使用有线数字电视调制方式在株洲、南岳和达摩岭进行分米波频段地面数字电视试验(广技频字〔2004〕181号文)。
但是,经群众举报,总局调查组核实,湖南无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株洲市广电局和浏阳县广电局仍擅自大规模进行数字MUDS系统建设,分别在长沙、衡阳衡山、常德太阳山等发射台以及株洲、浏阳等地非法大功率使用分米波电视频道开展数字MUDS业务,严重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以及总局第45号令《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破坏了我国分米波电视覆盖网规划,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种无视国家有关法规,随意挤占、挪用中央和地方分米波电视规划频道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广播电视覆盖网秩序,损害了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广播电视覆盖网管理、整顿秩序,经研究决定,对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湖南无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株洲市广电局和浏阳县广电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上述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其非法占用的广播电视频道并进行整改。湖南省广电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须作出深刻检讨,并将整改情况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总局。?
全国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应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广播电视传输秩序,进一步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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