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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5〕99号
  • 【发布日期】2005-12-27
  • 【生效日期】2005-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9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集人:张群山(副省长)
孙国强(省长助理、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陈训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和生(省经贸委副主任)
杨 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刘维敏(省国资委总经济师)
施肇域(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刘维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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