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5-15
- 【生效日期】2007-05-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机制进行调研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机制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探索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问题进行调研。此次调研,旨在汇总目前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真实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破解当前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综合动态管理难题。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调研采用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问卷调查的范围是地级以上城市。实地调研决定选择9个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城市(初步选定乌鲁木齐市、郑州市、温州市、昆明市、西安市、苏州市、莱芜市、武汉市、青岛市),通过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工程测绘单位和专业管线管理单位等的实地考察,进行分析研究。
二、调研内容
(一)问卷调查
问卷调研的内容包括落实建设部136号令的具体措施、管理机构及信息来源方式、数据库建设、动态更新、数据共享、信息查询、普查普测等,详细内容见附表。
(二)实地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36号令)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贯彻落实建设部136号令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3、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综合动态管理有何困难?原因是什么?有何对策?
4、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和馆藏地下管线档案情况。
三、调研组织与时间安排
为了搞好本次调研工作,决定成立熟悉地下管线业务与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调研小组。
组 长:贾玉荣(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组 员:黄伟明(杭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冯兆平(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焦 杰(沈阳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梁科生(济南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刘志清(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工程师)
权进立(太原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蒋仕鹊(珠海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时间安排:2007年5月―8月。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组织所辖地级以上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认真填写《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情况调查表》(见附表,可到建设部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in.gov.cn),并请各地于2007年6月20日前直接报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
(二)接受实地调研的城市,请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组织好对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实地考察与交流。
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院内;邮政编码:100835;联系人:贾玉荣,联系电话(传真):010-58934773。
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情况调查表
建设部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