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6号
- 【发布日期】2005-12-29
- 【生效日期】2005-12-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6号
关于我国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项下产品享受巴基斯坦关税优惠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协议》项下产品享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协议》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与之相关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规定及要求,由质检总局另行公布。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优惠贸易安排》将根据《协议》第四条规定予以废止,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2003年第79号公告也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05年12月29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