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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办科教发〔2007〕48号
  • 【发布日期】2007-03-15
  • 【生效日期】2007-03-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卫办科教发〔200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实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我部组织制订了《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现印发你们,以指导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提高其对社区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具有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职业道德,能够运用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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