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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延长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
  •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6]270号
  • 【发布日期】2006-02-16
  • 【生效日期】2006-0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延长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延长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经研究,现决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何时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47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 航 总 局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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