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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暂定运价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6]306号
  • 【发布日期】2006-02-25
  • 【生效日期】2006-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暂定运价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暂定运价的函

(发改价格[2006]306号)




铁道部:
为配合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旅客、货物列车运营试验,经研究,决定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运价暂定为:
一、旅客运输。硬座票价执行国家铁路统一运价,软座、硬卧和软卧票价分别按国家铁路同等级、车型、席别统一运价每人公里加价0.09元、0.10元、0.16元执行,旅游列车实行市场调节价,计价里程和国家铁路正式营业线连续计算、不实行分段计费。
二、货物运输。按每吨公里0.12元执行。
三、旅客、货物运输杂费、延伸服务收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旅客、货物运输临管运价待报请国务院同意后正式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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