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04
- 【生效日期】2006-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1号
关于批准对邓村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邓村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夷政函[2005]2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下堡坪乡、雾渡河镇、樟村坪镇、黄花乡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宜昌大叶茶及其系列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200米至1000米,花岗岩风化的砂壤土,质地疏松,显弱酸性,保水性强,排水性好,滤水透气,有机质≥1%。
(三)栽培技术规程。
1.苗木繁殖:无性繁殖。
2.种植方式:双行密植栽培,大行距1.5m,小行距0.4m,丛(株)距30cm,海拔600米以下9月至10月栽苗,600米以上2月至3月栽苗,每667平方米(亩)栽5000株至6000株。
3.茶树修剪:幼树进行三次定型修剪,生产树修剪则在头轮茶结束后及时进行。
4.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配施少量氮肥。
(四)鲜叶采摘。
1.根据鲜叶嫩度要求,分批采、留叶采。
2.鲜叶嫩度要求:鲜叶共分四个等级,鲜叶分级标准符合以下规定:
级别 |
芽叶组成 |
比例 |
特级 |
单芽为主 |
单芽 90% ,一芽一叶初展 10% |
一级 |
一芽一叶为主 |
一芽一叶占 80-90% |
二级 |
一芽二叶为主 |
一芽二叶占 50-80% |
三级 |
一芽二、三叶为主 |
一芽二叶占 30-49% |
(五)加工工艺规范。
摊青→杀青→摊凉→去杂→揉捻→初烘→摊凉→滚炒→摊凉 →提香→精拣→割末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级别 |
外 形 |
内 质 |
||||||
条索 |
色泽 |
整碎 |
净度 |
香气 |
滋味 |
汤色 |
叶底 |
|
特 |
细 紧 显锋苗 |
绿润 |
匀齐 |
匀净 |
鲜嫩高 爽持久 |
鲜爽 |
嫩绿 清澈 |
细嫩匀齐嫩绿明亮 |
一 |
紧细锋 苗尚显 |
尚绿润 |
匀整 |
洁净 |
香高 尚持久 |
鲜醇 |
嫩绿 明亮 |
嫩匀嫩绿尚亮 |
二 |
紧实 |
绿稍润 |
尚匀整 |
尚有 嫩茎 |
尚高 |
醇厚 |
绿明亮 |
较嫩匀黄绿尚亮 |
三 |
尚紧实 |
灰绿 尚润 |
尚匀整 |
稍有 嫩茎 |
纯正 |
醇和 |
尚绿 明亮 |
有嫩茎黄绿尚亮 |
2.理化指标:氨基酸3.3%至4.68%,茶多酚18.18%至23%。
三、专用标志使用
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邓村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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