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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6〕22号
  • 【发布日期】2006-02-27
  • 【生效日期】2006-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2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石秀诗(省长)
副组长:王正福(副省长)
刘鸿庥(副省长)
成 员:王建富(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达昌(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孔令中(省教育厅厅长)
李隆昌(省财政厅厅长)
杨小鲁(省监察厅副厅长)
赵振阳(省人事厅副厅长)
张化民(省建设厅机关党委书记)
万晓流(省农业厅副厅长)
黄启明(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素芬(省扶贫办副主任)
傅永华(省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孔令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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