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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舞艺诵馆等5个外国舞蹈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455号
  • 【发布日期】2006-03-23
  • 【生效日期】2006-03-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舞艺诵馆等5个外国舞蹈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舞艺诵馆等5个外国舞蹈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455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6]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日本舞艺诵馆(5人)、加拿大娜丁・吐恩舞蹈团(5人)、英国扭计二人组(3人)、以色列莲娜・尚菲舞蹈剧场(2人)、意大利高大骨骼体能舞蹈团(12人)共计27人,于2006年5月参加“第三届广东现代舞周”的演出活动。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节目内容应符合我国民众欣赏习惯。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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