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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支持开展“送医到基层,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的函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科教教育便函[2006]76号
  • 【发布日期】2006-05-09
  • 【生效日期】2006-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支持开展“送医到基层,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的函

卫生部关于支持开展“送医到基层,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的函

(卫科教教育便函[2006]7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与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合作,于2005年组织开展了“送医到基层,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培训项目,在11个省220个县对约8万名基层和乡村医生开展药物合理应用等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6年,科技发展中心计划继续开展“送医到基层,促进药物合理应用”活动;培训活动统一组织,使用统一的教材。所需经费由培训项目支持。
2006年项目计划对四川省、江苏省、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湖南省、贵州省、河南省、山西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内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及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乡村常见感染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合理用药及相关医学知识的专业技术培训。
我司同意该项目计划。请你们积极支持并协调有关工作,保证培训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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