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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 【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藏政发〔2009〕45号
  • 【发布日期】2009-07-02
  • 【生效日期】2009-07-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西藏自治区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藏政发〔2009〕4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命名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紧急请示》(藏文厅字〔2009〕122号),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藏北班戈谚语等101个项目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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