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6〕61号
- 【发布日期】2006-06-05
- 【生效日期】2006-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
(粤府〔2006〕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产业政策导向,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发〔2006〕11号文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省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结合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依靠市场,因势利导,控制增能,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扶优汰劣的要求,正确处理好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淘汰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在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中,对不符合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特别是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的高能耗、高水耗、高物耗、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坚决压下来。对技术含量高、符合结构调整的项目,要加快发展。要通过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我省的产业竞争力。
三、加强协调,统筹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行业,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外经贸、建设、环保、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切实落实责任,密切沟通,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按照国发〔2006〕11号文要求,完善、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产业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相协调,共同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在2006年12月5 日前将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情况书面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省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2006年底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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