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协调函[2006]111号
- 【发布日期】2006-06-16
- 【生效日期】2006-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协调函[2006]111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今年以来,你们两公司所属的施工企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月21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县境内,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十一局施工的宜万铁路27标段马鹿青隧道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
2月27日,北京市地铁10号线,由中铁建二十局施工的太阳宫地铁车站工地发生一起因吊车钢丝绳断裂,导致料斗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3月12日,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境内,由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三局施工的新昌铁路立交桥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5月30日,四川省阿坝州理县境内,由中铁建二十一局承建的古城水电站引水隧道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6月6日,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境内,由中铁工八局承建的大丽铁路北松坪1号隧道,在施工过程中一辆台车倾倒,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6月6日, 陕西省安康地区安康市境内,由中铁建十一局中南公司安康项目部承建的宽带网络线路建设工程,因施工线路与低压线路发生摩擦,导致低压线路绝缘层脱落,造成3名工人触电死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你们两个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你们对今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找准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狠抓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工种、每个岗位、每个人,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办函〔2006〕26号)的要求,针对这6起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深入企业内部安全自查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四、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加强安全教育,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练岗位操作技能。尤其要加强对新录用农民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五、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当前,正值高温、多雨季节,又是建筑施工高峰期,一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抓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请于6月30日前将事故分析和自查整改报告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你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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