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党组〔2006〕20号
- 【发布日期】2006-07-05
- 【生效日期】2006-07-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意见
(环党组〔2006〕20号)
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顺利实现国家“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加强总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是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需要我国人民长期不懈地艰苦奋斗,需要培养一代又一代合格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都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可靠接班人的神圣职责。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后继有人,不断推动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实现历史性转变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重大任务。能否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把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好。总局系统干部队伍中年轻干部是主体,他们善于接触新事物、善于创新,是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群体,是推进历史性转变的突击队、生力军。但是,年轻干部缺乏实践经验,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思想理论和工作水平,因此,只有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才能适应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
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环境保护新形势、新阶段和新任务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造就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能适应历史性转变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培训,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通过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着力培养和提高他们推进历史性转变、开拓环境保护事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通过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制度和机制,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加快成长,提供坚强保障,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
(五)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要联系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和年轻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章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通过思想教育,使广大年轻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念,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在“公”与“私”发生矛盾的时候、在单独存在和独立工作时,做到“慎独、慎言、慎恒”。对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要分期分批选送到党校、干部管理学院、行政学院和其他专门培训机构,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系统培训,增强党性教育和理论素养。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他们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从政治上正确判断形势和把握大局,善于在复杂条件下开展工作,开拓创新。
(六)强化理论培训,着力提高年轻干部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总局党组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列为岗位培训、干部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等的重点内容。通过培训,切实把广大年轻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历史性转变上来,统一到“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上来,使他们在走上工作岗位和各级领导岗位之初,能够及早进入状态,把握宏观思路,全面认真地履行好各项岗位职责和要求,为推进历史性转变做出应有贡献。
(七)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拓宽年轻干部的知识面。要充分利用国外各种培训资源,拓展培训渠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环保业务、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大局观和综合业务素质。继续选派年轻骨干参加国内脱产学习或境外学习培训,鼓励年轻干部结合岗位需要坚持自学和进行在职教育,积极为年轻干部业余进修学习创造条件。
四、注重实践锻炼,切实增强年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八)加强岗位锻炼,立足岗位成才。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到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并有意识地让年轻干部在现职岗位上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通过早压担子、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帮助他们在工作中扬长补短,加快成长。要教育和引导年轻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努力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不断进取,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
(九)坚持年轻干部下基层学习锻炼。总局机关要加大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今后,凡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原则上应先安排到市、县(区)基层学习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在职年轻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也要分期、分批到基层学习锻炼。通过基层锻炼,使年轻干部熟悉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基层的意识,树立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十)坚持年轻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优先选派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进行援疆、援藏挂职锻炼,到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挂职锻炼,参加博士服务团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使年轻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磨练意志,转变作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组织领导能力,以适应在新形势、新阶段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实际需要。
(十一)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担任司处级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且任职经历比较单一的,要通过轮岗交流来经受锻炼。今后,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根据工作需要,干部轮岗交流可在本司局内部、司局之间或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进行。对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可优先安排轮岗交流,不受工作和任职年限的限制。对重要责任岗位的干部,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交流,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成长。
五、强化管理和引导,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十二)加强管理与监督,保障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总局系统各级领导对年轻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加强管理,以利于他们健康成长。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经常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发现不良倾向和思想苗头要及时提醒,帮助他们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现状定期分析、定期谈话等制度,把他们经常置于党、团组织的监督之中。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引导和帮助年轻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三)强化正面引导,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要引导和鼓励年轻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同志,勤勉工作,甘于奉献,廉洁自律。要克服浮躁心态,立足岗位成才、自学成才,主动到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去经受锻炼,发挥潜能,做出实绩。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三高”要求,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勤奋学习、艰苦奋斗、改革创新和努力工作的表率,为全力推进历史性转变做出应有贡献。
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努力创造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十四)坚持干部任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出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和激励年轻干部奋发向上。
(十五)培养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成长。对经考核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应优先安排学习培训、驻外选派、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进行重点培养。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将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培养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重要条件,不愿意到基层或艰苦的地方接受锻炼的,不能提拔重用。对经过地方挂职、机关多岗位锻炼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提拔使用。
(十六)创新干部选拔机制,使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要加大干部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的工作力度,鼓励举荐人才,注重发现和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腐观念,选拔年轻干部应该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力而不唯资历,做到人不误职,职不屈人。要及时为优秀年轻干部“搭梯子”,实现“小步快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提拔使用。要重视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使总局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和知识、专业结构。要建立健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七、加强组织领导,把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十七)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工作是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在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把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担当重任。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促进年轻干部早日成才,是总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和任务的落实。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情况作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党组的要求,把这项关系大局、关系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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