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厅字〔2006〕 17 号
  • 【发布日期】2006-07-05
  • 【生效日期】2006-07-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厅字〔2006〕 17 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5日

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加强农村思想教育阵地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帮建、帮扶部门(单位)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文化帮扶”工作,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农民素质,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辟建“农家书屋”

为解决农民读书难的问题,在每个行政村辟建1-2处“农家书屋”。书屋使用面积20平方米,配备书柜、阅览桌椅;存储图书800-1000册,书籍内容要贴近农民实际需要,以农村实用技术类为主。

“农家书屋”可设在村文化活动室或农户家中。设在农户家中,要选择有责任心、有威信、热爱公益事业的农户,或者是农民党员和致富带头人。

(二)设立“百乡千村阅报栏”

为解决农民看报难的问题,在每个行政村中心巷路或人流多的地方至少设立一个阅报栏,人口超过2000人的行政村设立两个以上阅报栏。阅报栏材质要坚固耐用,面积规格按2.20米(高,含底部支架部分)×4.3米(宽)设计,可利用面积应张贴8版报纸;阅报栏分正反两面,一面张贴报纸,一面张贴村务信息;阅报栏由村自行管理,帮建、帮扶部门(单位)要指导村对阅报栏进行日常维护并及时更新报纸、信息。

三、完成时间和步骤

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工作,首先在44个市级帮建试点村进行,完成时限为2006年11月底;自2007年开始,在全市农村逐步推开。

四、资金来源

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所需资金由帮建、帮扶部门(单位)自行解决。

五、考核验收

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工作纳入市直属机关部门(单位)帮建试点村、镇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市直属机关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专项目标管理挂钩;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与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于2006年12月对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有关要求

市直机关各帮建、帮扶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措施,迅速组织推进。要深入帮建、帮扶点调查研究,精心安排、合理设置,保证质量、如期完成。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