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厅字〔2006〕 17 号
- 【发布日期】2006-07-05
- 【生效日期】2006-07-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厅字〔2006〕 17 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5日
全市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农家书屋”和“百乡千村阅报栏”建设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加强农村思想教育阵地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帮建、帮扶部门(单位)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文化帮扶”工作,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农民素质,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辟建“农家书屋”
为解决农民读书难的问题,在每个行政村辟建1-2处“农家书屋”。书屋使用面积20平方米,配备书柜、阅览桌椅;存储图书800-1000册,书籍内容要贴近农民实际需要,以农村实用技术类为主。
“农家书屋”可设在村文化活动室或农户家中。设在农户家中,要选择有责任心、有威信、热爱公益事业的农户,或者是农民党员和致富带头人。
(二)设立“百乡千村阅报栏”
为解决农民看报难的问题,在每个行政村中心巷路或人流多的地方至少设立一个阅报栏,人口超过2000人的行政村设立两个以上阅报栏。阅报栏材质要坚固耐用,面积规格按2.20米(高,含底部支架部分)×4.3米(宽)设计,可利用面积应张贴8版报纸;阅报栏分正反两面,一面张贴报纸,一面张贴村务信息;阅报栏由村自行管理,帮建、帮扶部门(单位)要指导村对阅报栏进行日常维护并及时更新报纸、信息。
三、完成时间和步骤
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工作,首先在44个市级帮建试点村进行,完成时限为2006年11月底;自2007年开始,在全市农村逐步推开。
四、资金来源
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所需资金由帮建、帮扶部门(单位)自行解决。
五、考核验收
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工作纳入市直属机关部门(单位)帮建试点村、镇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市直属机关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专项目标管理挂钩;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与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于2006年12月对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有关要求
市直机关各帮建、帮扶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辟建“农家书屋”和设立阅报栏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措施,迅速组织推进。要深入帮建、帮扶点调查研究,精心安排、合理设置,保证质量、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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