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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1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1
  • 【发布日期】2006-07-12
  • 【生效日期】2006-07-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1号

关于公布2006年第二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115号公告和2004年第48号公告的规定,现将2006年准予注册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将以函件形式寄送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

附件: 2006年第二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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