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4]172号
- 【发布日期】2004-09-01
- 【生效日期】2004-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我省出口退税办法专题调研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我省出口退税办法专题调研的通知
(闽政办[2004]17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外经贸厅、国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福清市、马尾区、晋江市、德化县、龙海市、漳浦县、涵江区、福安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了解今年我省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明年我省出口退税政策的办法,促进我省外贸出口保持稳定增长,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出口退税办法的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在中央和地方共担出口退税新机制下,如何正确认识扩大外贸出口的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外贸出口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市、县(区)要围绕外贸出口对当地GDP、税收、就业以及二、三产业发展的贡献,着重从量化角度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
(二)今年我省出口退税进度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退税进度,各市、县(区)要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并就如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出具体措施建议。
(三)明年我省出口退税办法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包括退税基数如何确定、分解及其依据;省市对超基数部分如何分担,分担的比例及其依据;分担退税操作的具体方式和方法等;同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提出促进地方扩大出口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内容。
二、组成省出口退税专题调研组
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等部门配合,组成省调研组。调研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调研组行程初步安排如下:9月14日下午在漳州召开座谈会,15日下午在泉州召开座谈会,16日下午在莆田召开座谈会,21日上午在福州召开座谈会,22日下午在宁德召开座谈会。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组成相应的调研小组,按照上述的要求开展调研,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填报《各设区市与出口相关经济指标调查表》(见附件1 ),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数据,最后,形成调研和测算分析报告,于9月25日前报省外经贸厅。
(二)省调研组所调研的有关设区市(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和宁德市)政府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召集外经贸、财政、国税、人行、海关等部门和指定的县(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领导,以及指定的出口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各有关单位与会同志要熟悉出口退税业务,熟悉本地出口退税情况。
(三)根据代表性与典型性相结合的原则,拟选择部分县(市、区)和重点出口企业(见附件2)作为重点调研对象。被选定的县(市、区)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主要企业(包括生产型企业和出口企业),认真填报《部分县(市、区)与出口相关经济指标调查表》(见附件3),并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数据;被选定的重点出口企业要如实填报《重点出口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略,详见纸质公报):
1.各设区市与出口相关的经济指标调查表
2.部分县(市、区)与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3.部分县(市、区)与出口相关的经济指标调查表
4.重点出口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