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77号
- 【发布日期】2006-08-22
- 【生效日期】2006-08-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 〔2006〕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发展农村沼气对于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用能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沼气建设高度重视,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以及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全省沼气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会召开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沼气建设,特别是在6月16日开封沼气建设座谈会以后,各地迅速掀起了沼气建设高潮,成效显著,形势喜人。截至7月31日,全省今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45万多户,完成全年新增50万户计划任务的90%以上。沼气国债项目进展迅速,已完成34199户,完成率达59.48%,在全国位居第一。亚行项目完成了计划任务的56%,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沼气建设虽然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在领导重视程度上,有的仅仅是农业部门抓;在进度上,全省平均完成90%以上,周口、漯河、济源、安阳等4个市已提前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建设任务,而开封、鹤壁2个市却完成不到20%,尉氏县、开封县、杞县、潢川县、光山县、新县等6个县(市、区)完成不到10%,严重影响了全省农村沼气建设的整体进展。2005年沼气国债项目全省平均完成已近60%,郾城区已经完成等待验收,方城县已经完成80%以上,而原阳县只完成20%。二是投入不足,影响发展。由于种种原因,多数市、县(市、区)对沼气建设投入较少,许多县(市、区)在财政投入方面还是空白,客观上给沼气建设的推广和普及增加了难度。三是有些地方组织管理欠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一些地方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许多沼气池都是群众自我设计、自我建造的,沼气用具市场管理也比较混乱,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管,许多产品没有通过质量认定就进入市场,质量难以保证;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了技术标准,忽视了建设规范,忽视了综合利用,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省沼气建设,圆满完成今年全省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全省沼气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完成新增50万沼气用户的任务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向全省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要求重点督办,必须完成。各地要继续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经常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使各部门更加关心、支持沼气发展,农民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发展沼气。要努力做到“六个结合”,即把沼气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解决农村安全饮水、整村推进扶贫、城乡一体化试点、驻村联户活动以及新农村建设试点等结合起来,确保年底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为加快沼气建设提供保障。国家逐年加大了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地除争取国家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外,各级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扶持力度;发展改革、卫生、林业、环保、城建、扶贫开发、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利用项目资金支持沼气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小额贷款在沼气发展中的作用。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加快全省农村沼气的发展。
三、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沼气建设质量。各地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加强督导与监管,积极开展技术培训,规范操作、科学管理、安全使用。总结沼气建设经验教训,及时到位的管理维护是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建管一体,切实规范沼气建设和配套产品市场,确保沼气持续发展。
四、加大服务力度,确保沼气建设项目发挥效益。各地要继续坚持进村入户的工作作风,下大功夫把各项服务做好、做实,帮助农户搞好规划,搞好改水、改厕、改厨、改院、改路等方面的配套建设,抓好“三沼”(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与普及,让广大群众真正熟悉掌握沼气发电、贮粮、水果保鲜,沼液浸种、施肥、病虫害防治,沼渣喂鱼、种植食用菌等实用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