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厅水字[2006]271号
- 【发布日期】2006-08-28
- 【生效日期】2006-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厅水字[2006]2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的规范、公正、公平、合理,经研究,我司决定建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为有资质的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中,熟悉水运工程建设情况和资质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密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资质审查工作。
(三)应积极保证参加资质审查时间,能够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具体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推荐一名本单位的人员做为专家候选人,并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
(二)专家推荐表应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三)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对推荐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水运司审定。
(四)通过水运司审定的专家,由水运司颁发“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专家证书”,并入选专家库。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报送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应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申报。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安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M805,邮编:100011。
电子邮件地址:CWTCA@SINA.COM 。
(三)联系电话:010-64401685
附件:水运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