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关于抓好我市 2004年9月至12月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主要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4〕87号
  • 【发布日期】2004-09-15
  • 【生效日期】2004-09-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关于抓好我市 2004年9月至12月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主要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关于抓好我市
2004年9月至12月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主要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4〕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市容委《关于抓好我市2004年9月至12月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主要任务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抓好我市年9月至12月城市环境建设2004和管理主要任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以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迎接建国55周年和天津建卫600周年,现就抓好今年9月至12月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主要任务,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治理改造河道。启动南运河(外环线至三元村)6公里治理改造工程,完成两岸各15米范围内的拆迁、污水改道、管道和供电线路切改及河道清淤、垃圾清除任务。加快长泰河、护仓河、陈台子河、月西河和北塘排水河(二期)5条二级河道治理改造进度,完成清淤、砌护坡、绿化等项工程。

二、改善生活环境。完成220个旧楼区绿化200万平方米,硬质铺装4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拆除31个占路市场,新建24个生鲜超市,推进1206处便民商业网点进入社区。强化各类停(存)车场的管理,对市区100条道路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专项治理,禁止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在道路上存放各种车辆。

三、治理扬尘污染。加大施工扬尘和运输洒漏的管理力度,今年不能开工的裸露地面要实施临时绿化,对施工土、隔夜土必须进行苫盖。完成1000台(10吨/时及以下)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程,确保二级良好天数80%以上。

四、重点绿化工程。建成铁路沿线200多公顷绿化带、快速路两侧50万平方米绿地,完成5条二级河道33万平方米绿化和海河两岸、旧路改造绿化跟进工程。

五、街道综合整修。围绕今年市重点工程,对海河、快速路、二级河道等沿线157公里两侧建筑物进行立面整修,实施“平改坡”工程,封堵私开商业门脸,拆除各种违章建筑。完成京山线、津浦线、北环线、京山三线、陈塘支线、李港铁路等沿线74公里两侧各32米内的道路街景立面整修、管网入地等项工程。

六、环卫设施建设。按国家有关标准,市内六区主干道路、繁华区补建二类以上环卫公厕41座,居民区配置垃圾箱桶三分之二以上,道路设置废弃物箱达100%,要求大型企事业单位自行配置垃圾容器。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0万座任务。

七、“城中村”环卫工作。31个“城中村”未建环卫保洁队伍的,要立即进行组建;没有公厕的,要全部实现达标补建;没有垃圾转运站的,要实现三分之一达标建设。旱厕完成三分之一水冲厕改造任务。

八、城乡结合部治理。对15大片城乡结合部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清除垃圾杂土、废弃物,拆除违章建筑,治理违章占路,规范环境秩序,完善环卫设施,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着手关闭河西区、河东区和红桥区生活垃圾临时卸地。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二OO四年八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