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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4]133号
  • 【发布日期】2004-06-14
  • 【生效日期】2004-06-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4]1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闽委〔2003〕22号)的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小晶 省委副书记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志南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可清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刘群心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炎 省经贸委副主任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兰致和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魏克良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洪捷序 省建设厅副厅长

祝君强 省交通厅副厅长

林帮树 省水利厅副厅长

肖诗达 省农业厅副厅长

陈秋立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昌泽 省地勘局副局长

郑建麟 武警福建总队副队长

林新彬 省气象局副局长

张丽娟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张锡金 铁路局福州分局副局长

许新生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魏克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政府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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