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6〕89号
  • 【发布日期】2006-09-04
  • 【生效日期】2006-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8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口计生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妇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四日


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

省人口计生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广电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统筹解决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格执行《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推进以观念文明、行为文明、科技文明、制度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为主要内容的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为构建和谐湖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经过5年努力,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到2015年,经过10年努力,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三、行动措施
(一)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把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媒体要定期刊发、播发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在机场、车站、码头、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展以“新农村、新农民、新家庭、新风尚”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和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采取综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各地要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普遍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经费投入,重点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时,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倾斜、照顾;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实现就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活动。

(三)建立完善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机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要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情保健,防止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孕情登记上报制度、包保制度,依法加强对胎儿性别鉴定、引产监测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切实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保障孕产妇孕期安全和正常分娩,认真做好产后随访工作。

(四)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对医务、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的管理,从严掌握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医疗服务的适用条件,严格机构许可准入和人员资质认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和防范发生“两非”问题。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案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各部门主要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完善追究“两非”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方面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

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文化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工作,做到定期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水利、农业、工商、扶贫开发等部门:在制订有关政策时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订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人事部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性人才工作,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参与公平竞争和脱颖而出的机制。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单位: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省里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并在省人口计生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相应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并把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作为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保证实施行动计划的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相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的作用,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规划,精心组织治理行动,努力形成宣传发动、政策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要重点剖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的问题和成因,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

(三)强化考核,巩固成果。各地要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制定考核评估方案,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重点考核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查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诫勉”,对“诫勉”后问题仍然严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不断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定期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