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及产品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
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以满足政府工作需要,促进公平贸易,推进市场准入,保障农业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重点,主要是制定和修订农业基础标准、检测方法、农(兽)药残留限量、部分大宗农产品分等分级、部分指导全国生产技术指南等类标准,计划安排300项左右。
三、项目期限和资金补助标准
原则上每个标准项目应在1年内完成标准送审稿的编制工作,每个制定标准项目的补助经费为6―8万元,修订标准项目补助经费4万元以内。补助经费的支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农[1999]418号)执行,主要用于资料费、差旅费、咨询费、试验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的支出。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请有关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部属事业单位根据《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请在www.caqs.gov.cn下载),组织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1,须加盖项目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一式四份)和财务司(一份)。我部将据此审核拨付项目资金。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10)64193156
传 真:(010)64193315
联 系 人: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质量标准处 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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