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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与示范项目指南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与示范项目指南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与示范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与示范项目指南

超级稻是比现有水稻品种在产量上有大幅度提高(大面积推广增产15%)并兼顾品质与抗性的新型水稻品种。实施超级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专项,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项目目标

开展北方粳型和南方籼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培育适应性广、抗逆性强的超级稻新品种,培育5-10个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和单季稻等超级稻品种,百亩示范产量分别达到650、700、800和800公斤/亩新品种(组合),大面积生产示范比主栽品种增产幅度15%以上。

通过建立“行政单位+科研单位+核心农户”齐抓共管的推广模式,在长江流域、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建立超级稻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实现核心区亩产700公斤(百亩方),示范区亩产600公斤以上,辐射区每亩增产60公斤,示范推广超级稻6500万亩。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1、不同类型超级稻品种培育

加快耐肥型超级稻选育,进一步提高单产潜力;充分利用抗逆与优异基因资源,培育可在普通条件下种植的广适型超级稻品种。根据目前生产上的实际需要,着重培育长江流域超级早稻、长江流域超级中稻、长江流域超级晚稻、华南早晚超级稻、东北稻区中迟熟粳稻、东北稻区早熟粳稻等6类超级稻品种。

2、超级稻育种方法与材料创制

利用已培育的超级杂交稻新品种揭示超级稻超高产的遗传机理;常规育种技术与分子育种技术相结合,重点开展现代高效水稻分子育种技术研究,解决育种技术瓶颈;利用已建立的大规模新基因发掘技术体系,发掘水稻高产、优质、抗病虫、营养高效等重要农艺性状的新基因,并对其利用价值进行评价,建立遗传标记,创造超级稻育种新材料;初步建立以分子标记辅助选择与转基因为核心的超级稻分子育种技术体系。

3、900公斤超级一季稻实现途径探索

重点研究来源于栽培稻优势种群、野生稻种群与外源有利基因转入水稻并实现高水平表达,构建一批超级稻育种中间材料,为培育900公斤超级稻(第三期)奠定基础。

4、超级稻栽培配套技术集成

根据不同超级稻品种特性和区域生态条件,研究超高产生理基础、群体小气候、土壤生态、根际微生物等,提出超级稻高产群体优化调控与高效肥水管理技术,通过集成组装,形成环境友好的超级稻生产集成技术体系,使不同稻区超级稻品种和组合大面积示范亩产比对照增产15%以上,增效10%以上。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在长江流域、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技术,建立超级稻试验示范核心区、示范区600万亩,推广辐射总面积达到6500万亩。

1、主推品种

以我部2005年公布的28个超级稻品种和2006年认定的21个超级稻新品种为主推品种。

2、主推技术

重点推广超级稻强化栽培技术、超级稻+再生稻栽培技术、水稻抛秧技术、水稻旱育稀植技术、稻鸭无公害高效种养共育技术、水稻机械化插秧、好气灌溉技术、水稻免耕技术、无纺布育苗新技术、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等10项先进实用技术,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本省的主推技术及相关配套技术。

三、申报要求

(一)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

为提高科研工作效率,避免无序竞争,2007-2010年超级稻研究项目以2006年确定的超级稻品种选育项目协作组的科研单位为主,请各牵头单位按稻作生态区组织相关协作单位联合申报。

(二)超级稻示范推广

1、超级稻示范推广区域包括长江中下游与华南稻区(湖南、江苏、安徽、广东、广西、福建、湖北、浙江、江西、云南、贵州、河南)、长江上游稻区(四川、重庆)和东北稻区(吉林、辽宁、黑龙江)及相关垦区。

2、2007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实施。由各省农业厅(委、局)牵头,主管领导负总责,科教处具体组织,联合种植业(粮油)处(局)、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和教学单位共同实施。农垦系统由部农垦局统一组织申报、实施。

3、每个省(区、市)实施县数控制在4-6个,要求在“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县和水稻生产大县中产生(种植面积不低于30万亩)。每个县建立百亩核心区和千亩示范区各1-2个、万亩示范区10个。全省示范推广面积不少于300万亩,培训核心农户5000-15000户。要求实现核心区(百亩方)一季稻亩产700公斤、早稻亩产550公斤、晚稻亩产600公斤,千亩示范区一季稻亩产650公斤、早稻亩产500公斤、晚稻亩产550公斤以上,全省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增产60公斤/亩的目标,北方粳稻达到部颁2级米以上(含)标准,南方晚籼达到部颁3级米以上(含)标准,南方早籼和一季稻达到部颁4级米以上(含)标准,抗当地1-2种主要病虫害。

4、各省(区、市)在超级稻示范推广中要建立“行政单位+科研单位+核心农户”齐抓共管的超级稻推广机制,依靠“国家首席专家-省首席专家-县级责任专家-包户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工作体系,加强技术培训和新品种的示范,全面提高我国超级稻技术示范和推广的入户率和覆盖率。实施方案要做到核心区到户、示范区到乡、技术培训和服务的各环节落实到人。

5、每个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150万元。具体补助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审核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示范推广面积综合确定。

四、报送地点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2份,部财务司1份;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附件一式10份寄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kjzxxmch@agri.gov.cn。

五、联系方式

1、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科研计划处

联系人:陈彦宾 张文 电话:010-64193078/3022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026)

2、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张宪法 张新明 电话:010-64195085/5092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501(邮编: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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