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旱作节水项目指南
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旱作节水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旱作节水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07年,我部继续通过旱作节水项目推广膜下滴灌技术、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蔬菜水果水肥一体化技术、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技术、集雨节水种植技术等五大技术模式。
二、项目内容
(一)示范点的选建,含核心示范区和示范片两部分;
(二)地力、墒情监测;
(三)旱作节水技术的宣传、培训。
三、实施区域和申报条件
(一)实施区域
在山西、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示范推广膜下滴灌技术集成(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补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示范推广因水调整种植业结构,蔬菜水果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集成;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示范推广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集成;在陕西、青海、河南、湖南、湖北示范推广集雨节水种植技术集成;在四川、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示范推广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技术集成(详见附件13-1)。
(二)申报条件
1、属于近几年干旱缺水严重、社会关注热点地区。
2、选择的技术模式,既能解决当地干旱缺水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又能在短时间内可能取得较大成效;当地政府重视,农民有积极性和意愿。
3、核心示范区能为技术集成提供技术参数,示范区域集中连片。
4、选择项目实施区域,对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发展有较好的示范宣传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贴标准
(一)膜下滴灌技术推广,示范面积2.5万亩,其中:山西省0.5万亩,内蒙古自治区0.3万亩,宁夏回族自治区0.4万亩,甘肃省0.6万亩,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0.4万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0.3万亩。以上每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的示范县不超过3个,每个县涉及乡镇不超过3个,要求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开展。2005年和2006年已经列为示范区的,2007年不再列为示范区。
主要是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贴,每亩补贴380元,同时对示范区进行地力和墒情监测、宣传、技术培训和指导等给予补助,每亩20元。
(二)四大旱作节水技术模式示范。每个省份申报的示范县不超过2个,每个县涉及乡镇不超过2个。每个省申报单项技术推广的资金不超过53万元。
1、抗旱坐水种及保水剂保苗技术示范推广。以春季抗旱坐水播种为主,配套土壤保水剂拌种、抗旱品种应用等技术。安排在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实施,每省核心示范面积0.5万亩左右。
2、因水调整种植结构,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在旱区根据水资源情况,选用抗旱耐旱作物和品种,调整种植结构;在经济作物上选择滴灌、微喷或者小管灌溉方式,以加肥灌溉为核心,确定合理灌溉制度和科学施肥方案,配套相关栽培技术管理技术。安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4省市实施,每省核心示范面积0.2万亩左右。
3、坡耕地生物篱和缓坡地等高种植技术示范推广。根据土壤母质、地形坡度、降水条件及市场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种类和品种,在等高种植的技术上,建立经济植物篱保水技术。安排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5省区实施,每省核心示范面积0.2万亩。
4、集雨节水种植技术。通过集雨设施、深耕深松、沟垄集雨种植、膜侧膜下集雨等技术。安排在陕西、青海、河南、湖南、湖北5省实施,每省核心示范面积0.3万亩。
五、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省级(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统一组织项目申报(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3-2)。膜下滴灌技术推广工作按照《膜下滴灌设备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3-3)进行。
(二)项目单位为省级(兵团)土壤肥料事业单位。项目申报书由项目单位编制,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请有关省级(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书以财(计财)字号文件分别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1份)和财务司(1份),请附word文档软盘,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nyszgp@agri.gov.cn。
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010-64193375
传 真:010-641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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