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72号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72号
  • 【发布日期】2006-09-19
  • 【生效日期】2006-09-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72号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72号

聚酯切片反倾销案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更改英文名称的公告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3年第3号)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征收税率为5%-52%不等的反倾销税,其中,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的税率为13%,其英文名称列为“SK Chemical”。

近日,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向商务部申请,将该终裁公告中该公司的英文名称“SK Chemical”更正为“SK Chemicals Co., Ltd”。经审查,商务部决定同意其申请,自2006年9月22日起,以“SK Chemicals Co., Ltd”英文名称报关进口的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生产的聚酯切片适用该终裁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13%;以“SK Chemical”英文名称报关进口的原产于韩国的聚酯切片适用该终裁公告确定的其它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52%。

特此公告。


商务部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