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字〔2006〕15号
- 【发布日期】2006-11-02
- 【生效日期】2006-11-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06年11月2日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穗字〔2006〕1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结合广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充分认识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对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深刻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全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对推动和加快全省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完全符合我市实际,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高度重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蓬勃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跃上新水平,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还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和区域发展还不够平衡;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资源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社会管理机制和体系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仍需不断加强;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关系到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战略全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市的长治久安,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围绕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以发展巩固和谐、以改革促进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提高党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3.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城乡一体化程序进一步提高,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市得到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城乡和阶层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初步得到扭转,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保障更加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建设更加繁荣,城市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进一步提升;社会活力更加增强,创新型城市率先建成;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安定有序;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基本建成。实现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发展目标,努力形成全市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二、坚持科学发展,夯实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4.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以增强自主创新为中心环节,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壮大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软件等支柱产业群,加快发展金融、会展、商贸、旅游、物流、咨询、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群,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重化工业、装备工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都市型农业相协调的现代产业体系。继续加快推进空港、海港、信息港和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科技型、创新型和质量效益型转变。
5.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三农”问题。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镇管理体制,力争到2010年率先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卫星城”。进一步加大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尽快实现每个中心镇至少有1所二级综合医院,所有的中心镇都建设成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强化中心镇产业集聚和人口聚集,充分发挥中心镇建设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保持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村村有规划”,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快推进新村规划和旧村改造整治。加大对北部山区的扶持开发力度,改善山区发展环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6.优化生产力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按照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分工合作、竞争有序的产业区域布局体系要求,通过积极引导投资方向,大力推进老城区产业“退二进三”,实现东部地区以广州开发区为龙头,整合各产业园区优势,进一步发展汽车、机械装备和石油化工产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东部产业带;南部地区依托沿海港优势,以南沙开发区为龙头,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和汽车、造船、石油化工等组成的临港工业,形成集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北部地区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大力发展空港经济和汽车、高新技术、旅游等产业,形成北部新兴产业群;中心城区重点加快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等地区金融、保险、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强金融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和决策控制中心的功能。在各区域原有产业集群区的基础上,进一步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升级示范区,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泛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实现与区域间其他城市协同发展。
7.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提升内源型经济发展质量。坚持“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促进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集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建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分步构建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民营经济社会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坚持以经济全球化的战略眼光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把握广交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增创综合改革、产业集聚、自主创新等发展新优势,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8.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精简机构,优化结构”的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入推进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大型跨国公司、国内优势企业和民间资本等战略投资者,实现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大型高级批发市场和交易中心为重点,完善市场体系,发展要素市场,创造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构筑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巩固和提升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确保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9.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公共性,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保障能力。突出社会事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加大财政投入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领域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着力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适当调节各区财力分配,缩小由于经济发展基础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形成的财力差距,提高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10.坚持教育优先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市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平等机会。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全面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初中建设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工程,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的基础上,对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逐步实现全市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确保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到2010年建设6―8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保持高等学校招生的合理增长,着重提高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5%。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对持“两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的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两免一补助”制度(免书费、免杂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完善学生重大疾病助疗制度和高中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奖学金制度。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要从学费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用于奖学、助学和学费减免。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全面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整治教育乱收费。
11.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政事公开、管办公开、医药公开、营利性与非营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部分公办医院的改革重组,积极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施广州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补偿机制,巩固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提高镇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每个镇要有1所医院或公立卫生院,有农村建制的街道卫生院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网络,实现小病在社区就医。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推进广州中医药事业和产业跨越式发展。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和医药市场监管,重点整治非法行医、药价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机构乱收费等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2.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大力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共文化权益,在2010年前全面实现区(县级市)有三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或博物馆),一街(镇)一站(综合文化站)、一村一室(文化室)、“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基础上,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城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结构合理、繁荣健康的文化市场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步伐,做强一批具有集聚辐射功能的文化产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品牌,发展一批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新兴文化产业集群,构建一批具有国内外吸引力的文化产业经贸平台,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遵循文化自身发展规律,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和资助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大力发展体育产业。通过举办2010年广州亚运会等国际性大型运动会,推动兴起全民健身热潮,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3.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十一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继续加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调整完善就业目标考评制度,完善就业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完善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着力拓宽就业优势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就业容量,充分发挥社区就业与服务业的就业“蓄水池”作用,重点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强化培训与就业的结合,建立以需定增、以培促需、培训促就业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鼓励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面向农村开展职业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与劳动力市场的衔接机制,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加强退役士兵就业指导和服务,从2006年冬季开始,对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安置政策、自愿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面向基层就业。加强流动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
14.健全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保护市民以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权利。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垄断行业价格和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督察,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对工资水平的指导作用。建立规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探索股份期权激励等办法。加快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重点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严肃处理随意发放津贴补贴行为。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调整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水平,扭转同一地区同类工作性质岗位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1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2010年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2020年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转居人员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养老保险缴费的激励机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将所有本城市城镇居民和在本市就业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变现补偿、财政资助等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研究解决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前的退休人员和国有集团困难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农民工基本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中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面,将机关、事业单位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纳入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健全社保基金稽核制度和征缴管理体系。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筑牢退休人员及“农转居”人员最低养老金、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低收入困难家庭补助、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等五道保障防线。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着力解决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落实优抚安置的各项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力做好“分类救济”组织实施工作,巩固“应保尽保”工作成果,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困难人员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配套救助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加快慈善事业立法步伐,通过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发各类组织和人士参与社会捐赠的积极性。
16.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制管理,对企业未依法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列入企业税前扣除工资人员基数。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组织向基层延伸,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在社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在街(镇)建立三方调解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坚决查处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信访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等法规,提高劳动关系各方法律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基本权益。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动,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行为力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企业转制方案未经职代会通过不得启动转制;对职工的安置办法不落实不得启动转制;安置资金不到位不得启动转制。积极培育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尤其是加大劳动纠纷多发行业的工会建设力度,加强街镇、村居工会组织建设,把没有成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位纳入街道、村居工会统一管理和协调。
五、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7.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 论证和决策机构决定相结合的机制,推行和扩大决策的投票表决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使决策、执行和监督工作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确保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科学民主、执行高效、监督到位。对于重大决策,坚持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和咨询论证的不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规范和完善重大决策出台前的程序和规则,建立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18.加强民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形式,规范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机制和程序。实行开门立法,采取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以及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扩大各界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意愿,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协商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继续办好《羊城论坛》、“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平台,驾设政府与民众间沟通的桥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规范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依法有序表达民意。
19.坚持依法治市,树立法律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合法立法,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及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城市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管理、市场监管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立法。健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建立法规实施效果跟踪检查制度。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执法协调制度,落实各行政主体的权责。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和层级监督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坚持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在全社会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检务公开制度。依法扩大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和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依法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健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加强司法人员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21.完善基层民主管理,提高社会自治水平。理顺城乡基层政权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稳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会计代理制度或委派(选聘)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完善农村治理机制。保证村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村民主法治水平。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权、协管权、监督权的内容、范围和运作方式,逐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确保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六、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强化精神支撑
22.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牢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人民、教育群众,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士气、激发活力,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明荣知耻、规范行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引导全市人民共同前进。加强社科研究的规划工作,确定一批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究课题,实施重大攻关计划,为我市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弘扬岭南文化优良传统。
2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诚暖顾客心”、“友爱在车厢”、“微笑的广州”等活动经验基础上,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以及学雷锋行动日活动、“羊城公德公益百星”评选活动、“文明广州、礼仪亚运”系列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等,落实中小学生免费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制度,加大《广州市市民礼仪手册》的宣传力度,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华道德名言进社区工作,开展“书香羊城――全民阅读系列活动”,不断创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体现先进文化前方向、倡导和谐精神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精神文化产品在陶冶却变成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重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诚信友爱、祥和文明的氛围。
2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统筹新闻宣传资源,发挥各主流媒体的特色和优势,多角度、多层面反映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主动占领新闻宣传的主要阵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和谐舆论氛围。认真做好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改进和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建立市、区(县级市)舆情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分析社会舆情动态,积极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和宣传队伍建设,严格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客观准确。加强互联网管理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健全网上重大舆情快速反映机制,积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有效消除网上虚假新闻和有害信息的不良影响,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
25.广泛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营造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促进思想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促进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提升道德内涵,突出和谐主题,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组织的责任感,在全社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围绕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举办邻居节等各种群众性共建文明活动,努力在社区中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实现家庭温馨、邻里和睦、社区安宁,到2010年,文明社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围绕创建文明示范村,将改变环境同树立新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文明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带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调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健全社区、学校、企业的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七、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26.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设服务型社会。整合管理资源,创新管理模式,加快政府职能从管理导向转到服务导向,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重心下称”和“权责利一致”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管理”的城市管理格局,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和公益项目代建制,引入公共服务供给竞争机制。加快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确立城管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强化联合执法。
27.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区建设。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社区的办事机构和管理资源,发挥街道办事处及其社区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服务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积极探索吸纳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社区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对接。加大社区经费投入,把社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社区基本建设。强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重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卫生服务、老城区物业管理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有序实施“城中村”改制改造,逐步把转制社区真正纳入城市统一建设和管理。
28.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服务社会、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联合会和各类基金会,发展公益性、慈善类民间组织以及服务社区的民间组织。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组建社会工作者管理服务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评定,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发挥职业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作用。整合政府、高校和社会资源,全面启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体系。
29.健全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务安全。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公共安全监测体系,提高对重特大治安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动植物疫情、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应急预警系统、人防系统、指挥系统、作战系统运转良好。突出抓好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格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计划、分步骤地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相关从业单位搬迁出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
八、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30.建立健全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维稳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县级市)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部门和单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制,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门实施、维稳机构协调、各方积极参与的大维稳工作格局。积极推广建设街(镇)综治工作中心,全面整合基层综治、公安、司法、法庭、信访、调解、工商、文化、劳动保障、国土房管、城管等力量,形成基层维护稳定和综治工作的合力。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把维护和谐稳定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科技强警等投入,加快解决警力不足问题。
31.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拳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坚持打防并举,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社会面、社区治安、企事业单位内部、特种行业和重点场所以及要害部位、各种边缘地区等“五张防范网络”建设。完善网格化布警,建立起以高效的警务指挥调度系统为依托、多警种协调运作为基础、科技进步和信息共享为主导、先进装备为保障的现代警务机制。有效动员和整合群防群治力量,逐步建立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治安联防队伍。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实施严格的管理,消除治安隐患。
3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四级调处网络,全市各街(镇)要建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综合运用多种调处手段,正确调处矛盾纠纷。创新信访工作体制,完善首办责任、领导接访、领导包案、信访督办等制度。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劳动纠纷、基层选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征地建设项目“三条红线”,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权的行使,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分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的新型征地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机制。增加征地透明度,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再发展问题。
33.完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加强社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严格落实情报信息的横向通报、纵向报告和先行处置制度,切实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属地党政负责人及主管部门、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到现场,直接指挥,依法妥善处置。对重大群体性事件要落实领导包案,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有督查结果。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使之成为我市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战斗队。
34.严厉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强化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健全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敌对分子在我市策反窃密、组党结社、建立据点,以及插手社会矛盾、蓄意制造事端等破坏活动。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的管理监督,依法依规审查并及时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涉我活动。加强反恐工作,健全反恐工作机制,落实反恐措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广泛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九、激发社会活力、增进团结和睦,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合力
35.落实“四个尊重”,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创造力,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努力破除体制性障碍,推动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支持人们通过理论创新激发思想活力,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体制活力,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体制活力,通过科技创新激发经济活力。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创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帮助人们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清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积极探索实践自由企业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创造条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激发自主创业动力,使创业致富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创业之都。
36.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促进全社会团结和睦。切实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拓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渠道,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制度、决策参与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重要内事外事活动。要尊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继续实施“凝聚力工程”,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为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建立健全协调民族关系网络机制和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有序进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积极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7.加强穗港澳台合作和外事、任务工作,营造有利于发展和稳定的良好外部环境。积极落实CEPA协议、泛珠三角合作框架,进一步扩大穗港澳的交流合作,促进穗港澳共同稳定繁荣。加强在穗台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密切穗台两地经济文化等交流,切实维护在穗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发挥侨乡优势,加强与海外侨团的交流合作,鼓励华侨华人来穗投资创业,切实解决归难侨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立全市侨情资料数据库,实现侨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挥广州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继续实施友城拓展战略和城市形象推介战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外事涉外管理,提高对外交往能力,营造和谐的对外开放环境。
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8.以“两个适宜”为目标科学规划调控城市发展,促进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科学规划城市发展,严格控制城市人口总体规模,调度重视土地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大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战略,加快新城区建设,推动老城区综合改造,着力提升城市中心区集聚辐射能力,突出抓好城市各组团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组团之间的通达性和功能之间的互补性,进一步完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的城市空间架构,促进城市整体功能优化。科学划分调整优化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适度开发区域和严格控制区域,推动城市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9.加大环境污染监管与整治的力度,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推进污染控制从“未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严格落实环保工作“三个一律”:新建项目,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过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严格执行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建立重点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大力推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的农村小康环保工程,切实消除因重金属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强环保法制建设,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重点推进企业污染排放在线监测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4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约能源、节约土地、节约水资源、节约原材料,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构建企业、产业、园区、城市和社会等多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以石油化工、汽车、钢铁、机械装备和食品等产业和耗能大户为重点,大力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重点支持资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好的高增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完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工业废品废物处理体系,培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强化节约意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41.加快推动“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青山、绿地、蓝天、碧水、花城”的理念,推进“森林围城”、“山水城市”建设。着力推进重点地区和新建工程的环境绿化,抓好城市公园、城市绿化广场、水系绿化景观带以及城市中轴线、道路和铁路沿线绿化带建设,积极开展立体绿化,大力推进住宅区绿化工程和矿产资源生态恢复工程,切实抓好风景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区的绿化。大力推进防护林、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切实抓好森林公园、生态廊道建设,打造生态防护屏障。大力推进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水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全面综合整治河涌,保护饮用水源,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脱硫工程建设,综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强对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扬尘和工业粉尘等污染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到201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十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42.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充分发挥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经常分析社会建设状况,及时了解和谐社会建设相关工作的情况,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加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活力、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管理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4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牢基层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继续做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增强党在农村群众中的凝聚力。广泛开展“双联双捷、双争双促”活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的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把老有所养同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老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的要求,积极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努力探索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纯洁和壮大党的队伍。
44.加强党的群众工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机关的群众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和帮助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联系基层单位和贫困群众制度等,并注重实际,着力抓好制度的落实,抓出实效。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协商等手段,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4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注意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治理商业贿赂,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逐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而努力奋斗!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