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6〕84号
- 【发布日期】2006-11-28
- 【生效日期】2006-1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的意见
(晋政办发〔2006〕8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的重要作用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入网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人民政府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筑诚信体系、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实现全省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山西的高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确保成功”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省内产品与省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成功。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建成质监系统省市县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阶段目标: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首批100种入网产品目录,组织其中30%以上适合入网的企业的产品入网。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检产品、省级名牌产品争取全部入网。根据在全国10000个商场设立查询终端的规划,确立我省的数量和位置,并完成其中50%的布设和调试,投入使用。全省完成10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查询终端(村村查)的规划和布设。到2007年底,重点城市推广工作基本完成。全省符合入网条件的100种产品全部入网。对于目录外的产品,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已建商场查询终端运行稳定,完成所有查询终端布设。建成质监系统省市县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三、加大推广入网工作的力度
(一)鼓励省内重点生产企业入网。以我省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食醋、奶粉、肉制品、饮料、桶装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受理国家、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免检申请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评选。
(二)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支持方式和环节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四)择时公布入网产品企业目录。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的我省的重要产品,凡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都应尽快入网。具体的产品企业目录由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其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五)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外埠进入我省市场销售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商品,由对该产品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向生产企业通报情况,提请厂家在产品进入我省市场前,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外埠商品,进入我省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四、加强领导,确保推广入网工作取得实效
(一)地方各级政府对推广入网工作负总责。省人民政府成立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入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胡苏平副省长
副组长:巨宪华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正喜省质监局局长
成员:张明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胜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陈官虎省经委总经济师
张秋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左义河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来栓省商务厅副厅长
郝光亮省卫生厅副厅长
石清礼省工商局副局长
盛佃清省质监局副局长
任晋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志杰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王卫星省法制办副主任
齐玉梅省供销社副主任
宋贵安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毅山西省烟草公司副总经理
祁进军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王正喜(兼),办公室副主任:盛佃清(兼)。各市也要成立专门的推广入网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推广入网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中信公司负责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技术平台的建设设备终端的布设安装,省质监局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企业的入网赋码。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促;统筹做好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全省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酒类生产企业入网和外埠酒类产品的赋码应用,开展酒类执法打假活动,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起草制定《山西省经销外埠商品应用电子监管码管理规定》。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省电子监管网络基础平台建设给予立项和资金方面的支持。经委、中小企业局负责加强对入网企业项目改造资金的支持,协助做好组织企业入网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省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和落实有关国家鼓励企业入网的财税优惠政策。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监督管理立法方面的协调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通信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供销社负责组织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省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省烟草公司负责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负责组织烟草生产企业入网工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会同质监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建立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机制,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宣传、文化部门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广入网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的认知程度,增强入网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监管网的功能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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