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6〕110号
  • 【发布日期】2006-11-28
  • 【生效日期】2006-1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1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17号)和全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郭生练副省长
副组长:王永高省政府副秘书长
路钢省教育厅厅长
骆新华省外侨办主任
周顺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周艺平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肖安民省发改委副主任
张继年省教育厅副厅长
阮继清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儒芝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运全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黄国钧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省组织实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审议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地、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张继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组织实施我省汉语国际推广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