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厅财字[2006]392号
- 【发布日期】2006-12-08
- 【生效日期】2006-1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编报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编报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厅财字[2006]392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做好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报表仍按照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 <养路费收支预、决算编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工字〔1997〕497号)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
二、决算报表仍沿用我部1998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软件编报,报表软件可直接从交通财会网(网址:http://fa.moc.gov.cn)下载中心直接下载。
三、各单位要在做好资金清理、账务核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报表,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表需附编制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当年养路费收支及与上年收支的比较情况,养路费征收、使用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改进办法,在加强养路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方面的建议等。
四、请各单位于2007年3月1日前将决算报表(包括报表编制说明)和数据软盘各一份报部财务司。
联系人:孙静
联系电话:010―65292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养路费收支预、决算编制暂行办法>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