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编报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厅财字[2006]392号
  • 【发布日期】2006-12-08
  • 【生效日期】2006-1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编报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编报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厅财字[2006]392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做好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报表仍按照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 <养路费收支预、决算编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工字〔1997〕497号)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

二、决算报表仍沿用我部1998年度公路养路费收支决算软件编报,报表软件可直接从交通财会网(网址:http://fa.moc.gov.cn)下载中心直接下载。

三、各单位要在做好资金清理、账务核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报表,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表需附编制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当年养路费收支及与上年收支的比较情况,养路费征收、使用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改进办法,在加强养路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方面的建议等。

四、请各单位于2007年3月1日前将决算报表(包括报表编制说明)和数据软盘各一份报部财务司。

联系人:孙静

联系电话:010―65292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